万益视频 | 万益说民法典:总则 第七十七条
万益资讯2020-12-30
主讲人:李 慧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案件执行部实习律师
撰稿人:黄文柳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案件执行部部长
“益”起民法典,每天点一典。
民法典总则第七十七条规定: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本条是对营利法人依法登记的规定。
营利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且将利益分配于其成员的法人。营利法人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
在我国,法人的成立,大都必须经过登记,方能取得法人资格,营利法人作为法人的一种,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之后方能成立。登记是成立的必备条件,只有登记成立后,方具备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取得自己的专用名称,进而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