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尤其擅长侵犯知识产权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涉新型毒品犯罪、涉虚拟币犯罪、涉“医保”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新型案件的刑事辩护,多次为犯罪嫌疑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决定,为被告人争取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一审判决作出或生效即刑满释放,或者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等良好的办案实效)
专业资质律师资格、刑事专业律师
专业学历
中国海洋大学 法学学士
武汉大学 刑法学硕士
荣誉称号
1.被评为2021年度武汉市“百名优秀村(居)法律顾问”;
2.被评为2019年度、2020年度武汉市“千名满意社区律师”;
3.中南六省(区)2018年律师论坛征文活动三等奖;
4.中南六省(区)2022律师论坛优秀奖;
5.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律师”。
执业业绩
成功改判案例
1.张某某贩卖毒品案(原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介入后改判死缓)
2.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发回重审)
不起诉案例
1.吴某希涉盗窃罪(酌定不起诉)
2.戴某良涉故意伤害罪(酌定不起诉)
3..蒋某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酌定不起诉)
4.卓某海涉嫌非法采矿案(酌定不起诉)
适用缓刑案例
1.许某伟涉销售伪劣产品罪
2.曾某文涉行贿罪
3.王某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辩护效果显著的典型案例
1.兰某桥涉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生效即刑满释放)
2.谢某远涉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拘役,判决生效即刑满释放)
3.黄某平涉协助组织卖淫罪(一审判决生效即刑满释放)
4.蒋某鸿涉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审判决生效即刑满释放)
5.李某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
6.黄某涛涉开设赌场罪(案件犯罪金额达6800余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即刑满释放)
取保候审(不报请逮捕/不批准逮捕)案例
1.陆某涉破坏生产经营案(律师介入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公安机关刑拘未满30天释放当事人)
2.蒙某传播淫秽物品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3.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4.朱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律师介入后发现,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不存在故意伤害的行为和故意,应立即释放。经律师与办案单位、同级检察院、办案单位上级机关多次沟通后,办案单位终于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第19天,释放当事人)
5.在校大学生蒋某富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6.拜某涉嫌诈骗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7.董某涉嫌诈骗案(涉“医保”诈骗案,律师介入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公安机关不报请逮捕,刑拘未满30天释放当事人)
社会兼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
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犯法治教育公益法律服务团律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第二届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专家援助团顾问
南宁市公安局第一届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专家援助团顾问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毕业论文评审专家库成员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校外实践导师
武汉东湖学院文法学院兼职教师
专业文章
《广西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大数据报告(2019-2021)》
《浅析企业防范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风险——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自诉案件的败诉结果为视角》
南宁市《关于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出台,哪些人可能不用羁押?
《青年律师执业风险与防范——兼论青年律师执业规范教育的探索与实践》,载于《武汉律师》总第5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