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强 合伙人 | 综合法律业务部副部长
Guo Jianqiang
南宁办公室
中文
执业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医疗卫生与大健康产业、法律顾问、文化教育产业等。
专业资质医学学士、执业律师、全国演出经纪人资格、医学伦理审查GCP及其他相关资质等。
专业学历
广西中医药大学 外科学专业 医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 经济法硕士同等学力。
荣誉称号
2022年度八桂消费维权之星
执业业绩
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数百件仲裁、诉讼案件。以主办律师身份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知名单位、公司提供争议解决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典型案例受到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节目专题报道。
针对医疗卫生与大健康产业,现为或者曾为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南宁柏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南宁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等医学教育、医疗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主办律师身份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机构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办众多优秀胜诉案例。在医疗机构合规运营方面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作为广西律协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课程讲师向全区律师授课。多次受广西医疗整形美容协会邀请授课。
在文化教育产业方面,以主要负责律师身份担任广西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科技馆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文化场馆运营主体合规以及风险防控持续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服务。同时,担任部分高校、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机构的法律顾问,关注教育、文艺演出行业发展。具备全国演出经纪人资格,有丰富的演出行业法律实务经验。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会员、广西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广西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国际商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广西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
专业文章
曾参与起草广西高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桂高法【2014】261号)。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有《多等级伤残赔偿模式的重新构建设想》《互联网医疗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户籍改革背景下对“同命同价”问题的思考》等。通过法律自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有《“美丽”的代价——医疗美容法律风险初探》《浅析<医疗损害司法解释>中涉及司法鉴定相关条款》《遗腹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困境》《浅析<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论客运合同违约之诉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合理性》《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的六条建议》《莫为浮云遮望眼 风物长宜放眼量:疫情下互联网医疗发展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