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05、2011、2016);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
(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0);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19、2024)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2009);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2012);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全国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2012);
(八)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18、2019);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2005、2008、2011、2016);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05);
(十一)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2007-2008年度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先进党组织”(2009);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2011);
(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民政厅授予“全区社会组织‘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服务农村、促进增收;服务社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促进保障’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党组织”(2011);
(十四)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广西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2012);
(十五)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2011-2012年度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先进党支部”(2013);
(十六)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授予“2011-2012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
(十七)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区直机关‘百优’党支部学习品牌”(2017);
(十八)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2016-2017年度广西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18);
(十九)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广西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19、2020、2021);
(二十)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广西律师行业五星级党组织”(2019);
(二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全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9、2020、2021);
(二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授予“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019);
(二十三)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授予“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2019年度先进党组织”(2020);
(二十四)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第一批广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2021);
(二十五)共青团广西区委授予“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2023);
(二十六)南宁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南宁市服务业龙头企业”(2023)。